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召开后,吴堡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召开纪检监察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学习大会,会议学习传达了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上市委书记胡志强、市纪委书记张凯盈的重要讲话以及张凯盈的《围绕“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坚决用中央八项规定这一“铁八条”扫除“四风”顽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治腐败,全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台阶,取得新的成效,并结合该县实际工作提出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第一,强化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两个为主”规定,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
第二,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严禁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出租出借、投资担保抵押、自行处置土地房屋。加大执纪检查力度,通过明察加暗访、约谈加问责、曝光加排名,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第三,强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以及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借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之机谋取私利、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下级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围绕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财务审批、城建土地规划、干部录用调动、资产资源监管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巩固和深化14项反腐倡廉制度,着力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党风廉政巡查等新的5项反腐倡廉制度。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各领域办事公开,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五,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形成规范从政行为的刚性约束。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加强对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重视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发挥网络媒体在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廉情预警、约谈提醒机制。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广大干部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全县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