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吴堡县岔上镇大枣湾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永潮履职不力的问题。张永潮在2019年担任大枣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深入了解村情实际,追求政绩,造成村集体经济项目经营管理不善。2021年11月,张永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吴堡县寇家塬镇砖窑山村党支部书记慕明耀、村委会原主任薛耀财履职不力、违规使用公款的问题。慕明耀和薛耀财在2018年至2020年任职期间,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村集体实施项目资料弄虚作假;桑园改造项目验收扩大面积套取财政扶贫资金,集雨窖建设项目监管缺失;签订虚假合同领取项目资金设立“小金库”,用“小金库”资金购买烟和餐费开支。2021年11月,慕明耀、薛耀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