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吴堡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吴堡县国土资源局移民办主任高东平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吴堡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队长高东平在工作中发现村民丁保居在丁家畔村“山塔则”违法修建三间平房。高东平同志在任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队长期间,执法不当,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对村民丁保居违建行为的处罚不到位,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月,县纪委决定给予高东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张家山镇寺沟村党支部书记刘绍海套取工程款,并将剩余资金长期由个人保管问题。2013年,寺沟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刘绍海在维修村内水毁道路工作中,虚列开支套取工程款5234.4元。2019年1月,县纪委给予刘绍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全额追缴。
3、宋家川街道办三皇园则村小组长白玉军违规发放杂工工资问题。2017年,三皇园则中心村三皇园则小组发放杂工工资时,白玉军同志冒领村民白建祥的杂工工资800元。2019年3月,宋家川街道纪工委决定给予白玉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全额追缴。
4、张家山镇寺沟村村民刘绍芳违规领取离任干部待遇补助问题。2007年离任村干部任职年限统计工作中,寺沟村离任村干部刘绍芳,为自己虚报任职年限,违规领取离任村干部待遇补贴8200元。2019年1月,张家山镇纪委给予刘绍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全额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