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吴堡县张家山镇卫生院院长公款吃喝问题。
张家山镇卫生院院长白卫平于2016年5月10日在绥德县开具的办公用品发票中,存在多开260元的事实,多报销的260元是用于冲抵2016年4月10日白卫平和三名职工下乡回单位时在佳县开花寺食堂三人消费的258元饭费。吴堡县监察局给予白卫平行政警告处分。
2. 吴堡县质监站原站长霍朝晖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夏天,吴堡县质监站站长霍朝辉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购买白糖100斤,给经常深入建筑工地的10名工作人员每人发放10斤,2013年7月24日霍朝辉签批后在单位财务帐上报销。吴堡县监察局给予霍朝辉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