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形象,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发生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今后,我县将对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在全县实名通报,真正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现将群众反映张家山镇薛家山村党支部书记薛兵虎和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薛玉章的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一、主要违纪事实
一是虚报任职年限。薛玉章曾在村内担任支部书记职务8个月,担任村主任职务9年,为了享受任职20年以上村队干生活补助,薛玉章在2008年填写《乡镇1958年以来各村队干情况统计表》时,将支部书记任职年限虚报为1年,将村主任任职年限虚报为30年。
二是克扣群众救灾款。薛玉章于2013年12月任职期间帮助受灾村民代领救灾款500元,回村后给了受灾村民300元,克扣200元占为己有,受灾村民得知薛玉章克扣救灾款的情况后将此事反映给镇民政办,镇民政办责令薛玉章将克扣的200元全部交给受灾村民。
三是违规办理养老保险。薛玉章违规为其亲属办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四是违规领取处置救灾救济款。2006年至2010年,薛家山村共收到镇政府下拨救灾救济款8640元,薛兵虎以自己妻子的名义领取3640元,薛玉章以自己妻子的名义领取2310元。
五是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费用。2013年11月,薛玉章弄虚作假为其亲属套取合作医疗费5342元。
六是违规享受低保救助。薛兵虎、薛玉章自2011年起,均享受两人B类低保救助名额。
七是侵占集体财产。薛兵虎、薛玉章将集体小学窑洞占用,并将集体财物自用、借给他人使用。
八是挪用人畜饮水项目资金。2003年,县水利局为薛家山村投资人畜饮水项目,拨付项目资金27000元,薛兵虎、薛玉章将其中部分资金挪作它用,分别用于支付修路款3000元、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10840.5元、个人垫付款1490元,挪用资金共计15330.5元。
二、处理结论
鉴于薛兵虎、薛玉章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侵犯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张家山镇党委已作出决定,给予薛兵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终止其镇党代表资格;给予薛玉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终止其镇人大代表资格。
三、案件启示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宗旨意识淡薄。
二是村务财务不公开,“一言堂”现象严重。
三是处理公共事务不公,常有优亲厚友现象。
四是自律意识不强,存在以权谋私行为。
五是财务管理混乱,挪用、贪污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各镇党委和纪委的希望与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法制、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加强制度约束。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干部管理、“三资”管理、村级财务审计等制度,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检查常态化,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加强惩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付出沉重代价形成强大震慑力,让违法乱纪行为成为自绝后路。
五是请各镇党委在第三茬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风阶段,以此为典型,对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并逐人对照检查,主动查找问题,自觉改正错误,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坚强战斗堡垒。
中共吴堡县纪委
吴堡县监察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