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公安局党委“四项举措”夯实整改责任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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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起,十八届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点穴式”巡察组利用13个工作日,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进行了专项巡察。6月9日,巡察组将县公安局存在的2个方面6条问题进行了反馈,局党委高度重视,主动照单认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通报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梳理汇总,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每条问题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目前全部整改到位。主要工作措施: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整改既是责任,更是担当。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贺小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杜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为保证整改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类6条整改事项,公安局党委逐项逐条进行落实,做到了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县局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党组织的建设、公安干警队伍建设及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根源性问题。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研究制定了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确保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和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