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点穴式”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来源:中共吴堡县委巡查办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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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从2021年5月中旬开始对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进行“点穴式”巡察。6月9日巡察组提出反馈意见,各政法队伍党委接到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目前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十八届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点穴式”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示于众(后附整改报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检查。

中共吴堡县委巡察办

2021年10月20日


吴堡县人民法院

关于十八届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点穴式”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十八届县委“点穴式”巡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5月13日,县委巡察组采用同志式谈心谈话对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为期3天的巡察。6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院已对认领的5个方面11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均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予以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落实查纠整改“三大任务”用力不平衡,进行思想发动、激发干警自查自纠动力上还不够广泛深入,个别干警思想上没有彻底放开,对查纠整改持有等待观望态度,有“拖一拖、等等看”侥幸过关的思想。

1.部分干警缺乏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政治自觉性。

整改完成情况:对谈心谈话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一把手”亲自谈、分管领导分别谈、其他干警集中谈方式,并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等对重点对象进行深入谈,增强思想发动的针对性。共组织2轮谈心谈话、1轮重点人员谈话、1轮集体谈话,2轮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教育引导干警打消顾虑、主动讲清问题,为查纠整改环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已整改完成。

  1. 缺少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效果不够显著,尚不能充分运用正反案例教育身边人,严格落实政策的导向不够鲜明,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学习宣讲。采取全体干警集体学3次、分管领导组织学2次、支部学2次、警示教育2次、撰写心得体会1次,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反复学、多次讲,教育引导干警主动讲清问题。现已整改完成。

    3.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整治顽瘴痼疾的长效机制上用力不够,在巩固提升、常态长效方面还要再添举措。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我院顽瘴痼疾集中表现形式,剖析案件的深层次问题,查摆监督管理体系的短板弱项,6月18日,召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集中讨论通过7项长效机制,分别为:《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吴堡县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管理办法》《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长效机制》《关于加强对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长效管理意见》《关于执行工作“一案双查”的实施细则》《执行案款一案一帐号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精准施策,防止顽瘴痼疾重复发生。现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党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创先争优的意识还需加强。

    4.党组成员4人,目前有2名任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党组召集会议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履行党组职责存在一定困难。党支部的设立未考虑是否便于党建、业务融合,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

    整改完成情况:积极开展轮岗工作,根据《吴堡县政法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加强领导班子配备及干部交流轮岗报告。共交流轮岗科级以下干部7人,组织部已做出同意职务调整的批复,涉及法律职务的,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任免。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已做调整,2名党组成员期满轮换回院。

    经我院党组研究,党支部维持原状,暂不重新成立。

    5.党组抓思想政治工作聚焦用力不够,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度有待提高,党支部引领促进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责任链条需要继续完善和夯实,对干警的教育管理还没有完全做到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整改完成情况:为使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6月3日,我院在人民路社区成立首个“法官工作室”,并举行挂牌仪式,接下来,我院将在全县五镇及四个社区分别设立驻镇、社区法官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党组抓干警队伍建设持续用力不够,有的人员数量不足,有的人员年龄、学历结构不够合理,干警政治进步的渠道相对狭窄,履职能力不能充分满足新发展阶段对政法工作的要求。

    6.法院干警队伍数量不足,员额法官断层突出,未形成合理梯次。

    整改完成情况:2021年7月初,全省员额法官遴选启动,根据空缺数及遴选条件,我院将有3名法官助理参加遴选。

    (四)党组织常态化管理监督政法干警举措办法不多,效果不够显著,在经常运用、精准运用、灵活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不够。

    7.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只求过得去,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不高,执法办案水平不高,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升的问题研究不够,教育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多样。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制度,并根据全省法院干部培训计划,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力量和年轻干警参加省院培训和国家法官学院培训,截至目前,共选派10余名干警参加培训。

8.党支部、中层领导干部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不充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教育提醒做得还不够,少数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还不够高,队伍建设现状与县委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了我院内部管理及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二是支部书记、中层领导干部积极发挥领头羊的作用,以身作则,对本部门干警的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整改。三是完善了我院绩效考核机制,探索建立聘用制、临聘人员末位淘汰制,从而大大提升了干警竞争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临聘人员队伍管理。现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政法各单位之间、本单位内设部门之间、不同岗位之间的轮岗交流制度执行的不够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吴堡县政法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细则》,共交流轮岗科级以下干部7人,并讨论通过《吴堡法院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同时承担派驻单位业务工作,牵扯了自身大量时间精力,未能做到专职专责,聚焦主责主业的效果还不够理想。

整改完成情况: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分工,派驻人员做到专职专责,聚焦主责主业。现已整改完成。

(五)在正式干警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大量使用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加之管理使用制度不够严格规范,给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带来极大挑战。

11.一线执法办案干警人员思想、工作压力较大,直接承担“挂名执法办案”问题处理结果,“干的越多,错的越多,还不如不干”的想法有了一定市场,加之一些“南郭先生”式干警滥竽充数、充斥其间,正式干警执法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使法官干警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落实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保障队伍的优化、廉洁、高效。

二、从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

我院党组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后续的良性发展,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吴堡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0日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十八届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点穴式”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吴堡县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21日,中共吴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组成的十八届县委“点穴式”巡察组对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了巡察,并提出了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夯实责任抓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文斌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利平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点穴式”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认真落实问题整改。2、强化整改措施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订了《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十八届县委“点穴式”巡察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台账,对问题整改提出了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要求要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反馈问题,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整改

1、调查问卷发现问题。调查问卷19人,其中9人反映教育管理干部的方式方法陈旧,手段简单,既“治已病”又“治未病”,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10人反映学习成果转化不明显。10人反映干部学习教育任务有重复现象。9人反映线索举报宣传频次不高持续性不够,宣传力度仍需加强。9人反映需进一步合理调配人员力量,确保及时办结交办线索。11人反映对于违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整治内容,还需加强学习宣传。

整改措施:1、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深弄懂干部提拔程序规定,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完成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检查,党组会专题进行研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三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明确今后选拔任用干部,规范执行动议、职位确认、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酝酿、讨论决定、上报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

2、进一步优化查纠整改环节学习计划,每周以例会形式突出对《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多次宣讲,围绕“三看”标准,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集中推出一批12309、公益诉讼等便民利民举措,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实践。

3、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违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学习。

责任部门:教育整顿办、各部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2、个别谈话发现问题。

(一)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查纠整改“三大任务”用力不均衡,进行思想发动、激发干警自查自纠动力上还不够广泛深入,个别干警思想上没有彻底放开,对查纠整改持有等待观望态度,有“拖一拖、等等看”侥幸过关的思想。

整改措施:1、一是进一步组织干警第二轮填写《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事项报告表》,提升查纠的针对性;二是对重点核查内容、填表事项、填表注释重点说明特别是对“十个方面”查纠问题的“具体情况”填写进行进一步规范,确保填写内容真实,时间、地点、涉及案件、相关人物、简要案情、造成后果等要素做到齐全清楚;三是对自查事项,特别是自查出的问题,严格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流程处置,严格控制查阅范围,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落实“自查从宽”政策规定,进一步消除思想顾虑。

2、组织全体干警观看正反警示教育片和专题英模教育宣传片,组织召开第二次警示教育大会,选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十一条”意见以及省上《实施细则》深入人心,释放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鲜明信号。

责任部门:教育整顿办、各部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二)政法各单位党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创先争优的意识还需加强。

整改措施:1、把加强政治领导作为首要任务。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尊崇党章党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基本组织制度。

3、抓好党建责任体系建设,探索实施党建工作一体化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党员。一要责任清单“明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党员承诺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把该管的事管到位、把该尽的责尽到位。

4、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落实组织建设职责是提升和彰显组织力的重要路径。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从严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责任部门:院党组、党支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三)政法各单位党组织抓干警队伍建设持续用力不够,有的人员数量不足,有的人员年龄、学历结构不够合理,干警政治进步的渠道相对狭窄,履职能力不能充分满足新发展阶段对政法工作的要求。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队伍建设和检察人才管理,坚持考核与监督相结合,科学管理检察人才。一要抓制度建设。我院制定了《制度汇编》,以制度规范人才的选拔、使用、管理工作,减少随意性。二要抓考核体系。对于检察人才评价,我们通常以考核为主方式,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群众测评与个人述职相结合。

2、进一步优化干警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对参加学历教育的检察干警,除保障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外,给予取得学历证书的干警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提高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对一线参与办案的干警,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知识的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出庭观摩、案件评比、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宣传调研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

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政法各单位党组织常态化管理监督政法干警举措办法不多,效果不够显著,在经常运用、精准运用、灵活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不够。

整改措施:1、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2、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指导作用,灵活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

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五)政法各单位在正式干警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大量使用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加之管理使用制度不够严格规范,给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带来极大挑战。

整改措施:1、畅通公务员招录和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渠道,进一步充实检察干警队伍;2、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及考勤制度,严格管理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逐步减少对公益性岗位和临时人员的雇佣;3、加强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全体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扩大人才选拔的范围,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培养,优秀的可充实到重要工作岗。

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县委的这次“点穴式”巡察及巡察提出的问题对我院的检察工作产生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也在全院干警当中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从目前来看,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长抓不懈、统筹安排。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责任措施,确保整改彻底、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我院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对照整改台账逐条、逐项督促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按照巩固提高,问责问效,科学有序的思路,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从岗位职责、目标考核、执纪问责入手,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经过这轮巡察整改工作,思想认识上要有新的提升,履职能力上有要新的提升,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将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实效。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对需要长期坚持开展的整改工作,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0日


吴堡县公安局关于十八届县委“点穴式”巡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2021年5月12日起,县委“点穴式”巡察组利用13个工作日,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我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了巡察,重点巡察了查纠整改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6月9日,巡察组反馈县公安局存在的2个方面6条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主动照单认领,对通报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整改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整改既是责任,更是担当。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贺小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杜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为保证整改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类6条整改事项,我局逐项逐条进行落实,做到了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县局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党组织的建设、公安干警队伍建设及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根源性问题。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研究制定了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确保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和作风转变。

二、整改内容及整改进展情况

(一)调查问卷发现问题。巡察组共调查问卷我局73人,其中36人反映干部学习教育任务有重复现象。43人反映对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整治内容,还需加强学习宣传。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计划,通过县局集体学习、部门自行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确保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二是通过领导宣讲、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整治内容的学习力度。

责任领导:杜峰

责任单位:县局教育整顿办公室

责任 人:白建伟、白时标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二)个别谈话发现问题

1.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查纠整改“三大任务”用力不均衡,进行思想发动、激发干警自查自纠动力上还不够广泛深入,个别干警思想上没有彻底放开,对查纠整改持有等待观望态度,有“拖一拖、等等看”侥幸过关的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在教育整顿中,我局共召开7次全体动员大会、27次党委(扩大)会,2次警示教育大会,30次整顿办公室会议,主要领导深入督导检查30余次,组织221名干警进行了3轮谈心谈话,填报了2次《公安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共51人主动向组织报告了78个相关问题,做到了思想发动有力有效,自查自纠全面彻底。二是我局多次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强调,目前运用“四种形态”中共处理56人,其中从宽处理48人(均为第一种形态),从严处理6人。同时,我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运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出台了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总方案和六个分方案,梳理出5大类79个问题,制定了11个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分别落实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现已全部整改。同时,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经研究建立了5大类23项制度办法,其中正风肃纪长效机制6项,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6项,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4项,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1项,其他日常管理制度6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

责任领导:杜峰

责任单位:县局教育整顿办公室

责任 人:白建伟、丁海龙、白时标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2.各单位党组(党委)抓思想政治工作聚焦用力不够,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度有待提高,党支部引领促进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责任链条需要继续完善和夯实,对干警的教育管理还没有完全做到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每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建责任链条,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增强制度执行力,严肃纪律要求,严格日常考勤管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实现队伍管理从“宽松软”到“严紧硬”。

责任领导:杜峰

责任单位:派驻纪检组、政工监督室

责任 人:丁海龙、白时标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3.县公安局正式授衔警力少,且年龄结构极不合理,协辅警“挂名执法办案”现象较为普遍,有时候执法不够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质量水平难以保证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报告协调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争取为我局公开招录或分配正式授衔民警。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学习,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制定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坚决杜绝协辅警“挂名执法办案”问题发生。

责任领导:杜峰

责任单位: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

责任 人:白时标、王锦平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4.政法各单位党组织常态化管理监督政法干警举措办法不多,效果不够显著,在经常运用、精准运用、灵活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不够。(公安局主要体现为: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升的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县交警大队督察工作难以开展,党支部、中层领导干部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不充分,轮岗交流制度执行的不够到位,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有的工作人员同时承担派驻单位业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制定练兵计划,扎实开展各项练兵工作,确保达到全警实战本领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显著增强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充实督察部门、法制大队警力,定期开展督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三是以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层领导干部对普通党员民辅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提高民辅警的党性教育和政治站位。四是出台了教育整顿轮岗交流办法,对人岗不相适和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进行调整。

责任领导:杜峰

责任单位:派驻纪检组、政工监督室

责任 人:白时标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5.政法各单位在正式干警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大量使用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加之管理使用制度不够严格规范,给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带来极大挑战。(县公安局主要体现在:共有工作人员458人,其中在职在编干警221人(包括授衔民警92人),其他警务辅助人员237人,占全局人员比例为51.75%。有的单位一线执法办案干警人员思想压力较大,直接承担“挂名执法办案”问题处理结果,正式干警执法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有力支持,主动对接组织、人社部门,争取为我局公开招录或分配正式授衔民警,有计划地补充一批新鲜血液,逐步优化干警年龄、学历结构。二是运用“三项机制”实事求是处理涉及“挂名执法办案”的正式干警,并做好正式干警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

责任领导:杜峰

责任单位:派驻纪检组、政工监督室

责任 人:丁海龙、白时标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三、巩固整改成果

今后,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对照反馈问题,紧盯整改重点,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教育整顿深入开展。

(一)继续加强整改,抓好责任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将持续抓好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提升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坚决抓好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的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积极探索,确保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警的制度机制。

吴堡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借章)

2021年7月16日


吴堡县司法局

关于十八届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点穴式”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抓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经过近2个月的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站位,以最坚强的实效性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3方面9个问题,分解成9项,制定了9条整改措施,印发了《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工作整改方案》。2个月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议,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建立了整改销号。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抓推进,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一)聚焦基层组织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和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不够,研究不深入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吴堡县司法局学习制度》,加强学习作风纪律,局党组利用党组会、党员大会及干部职工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采取个人学、集体学、引导学等多种形式,撰写心得体会12篇,以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全体联户职工对所包扶的脱贫户,开展了“两不愁三保障”的排查,并及时制订了乡村振兴衔接计划,8月份以来,所有联户干部每月至少1次入户走访,切实把帮扶工作做好、做实。

2.未能很好的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县委《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专题学习“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认清赵正永腐败本质,看清其本来面目,切实引为镜鉴、警钟长鸣。三是将“以案促改”贯穿到民主生活会中,共征求意见20条,整改20条完善“以案促改”整改台账。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所及下属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内容、法律宣传,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支部学习活动有效结合,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党员干部队伍意识形态教育工作,使意识形态在党员干部中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得到显著增强。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必提事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将“学习强国”作为党员干部每天的必修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针对“没有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对学习新思想、新政策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科学制定了党组学习要点,组织开展党组专题学习,学习内容5项。

(2)制定了《2021年司法局党组学习计划》《2021年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支部开展集中学习9次,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宣传,作为司法工作的抓手。对党史学习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测试。

(3)强化对党性的理解,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到党员。始终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言行,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调研成效不明显,有走过场、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展开探索解决。二是使用人员密集和镇村集会加大普法宣传,使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切实实让法律服务人民。三是加强对司法所专业人才配备和业务指导,使其对新要求、新形势不断增强,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聚焦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对组织建设工作不重视,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了党支部及个人学习计划,并不定期督促检查学习笔记,建立检查制度,确保学习实效。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三是完善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

2.组织建设不够有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夯实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并开展多样化“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切实做好党建工作,不断发挥基层党建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按照“三会一课”相关制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并采集影像资料。

  1. 支部履职能力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强化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提升党支部履职能力,对各类活动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确保资料齐全、规范、详实。

4.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监督不力,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对“一把手”主体责任担当,带动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责任尽心、尽力。三是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吴堡县司法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