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宋家川镇加强制度化管理严控“三公经费”

来源:本站       作者:韦江江      发布时间:2015-01-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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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吴堡县宋家川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着力加强制度化管理,制定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购置与维护管理制度》、《机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从源头上杜绝铺张浪费。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下降48%,减支11.2万元。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要求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单位日常会议、公务接待实行食堂就餐制,工作日午餐一律禁止饮酒,并对单位公务接待实行限额制,年度公务接待费用不得超过限额标准。重大活动实行定点接待,不能到单位负责人亲友经营的场所消费,消费实行公务卡支付,并于开支后的一周之内报帐。镇干部到村组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到村组就餐,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村组就餐的,要按实支付伙食费。

《机关公务用车购置与维护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实行定编管理,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凡申请新购或报废公务车辆,必须遵照程序审批。一般人员4人以上、班子成员2人以上下村或出差,由分管后勤领导调度用车,驾驶员未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用车。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加油、刷卡管理。车辆发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公车一律不进景区、酒店、娱乐场所,不得私驾私用,节假日公车一律入库管理。

《机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对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活动实行审批备案制,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办理,公款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活动必须将个人往返时间、路线、学习考察内容和经费数额等详细情况上报。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活动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不得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活动。单位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一律不准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并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