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进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来源:榆林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李陆升     发布时间:2021-0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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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案卷材料漏签字,缺少立案请示,文书前后时间逻辑矛盾,存在错别字,依据条规不统一……”日前,吴堡县纪委监委新一轮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结束,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座谈交流会上,通报了案件评查结果,机关各办案室部、派驻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全盘认领了问题清单。

为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日前,县纪委监委成立了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机关各办案室(部)、派驻机构和各镇(街道)纪(工)委业务骨干组成六个评查组,对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理的案件,按照不同类型,按比例随机抽取,依据案件实体、程序和文书制作三个方面21项评查标准,实行清单式评查,照单核查、逐项记录,量化打分、评定等级。

此次评查以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提升案件质量为导向,坚持案件评查和工作指导相结合,采取突出重点、交叉审核、集体研究的方法进行。

评查期间,各小组遇到疑难问题互相研讨,交换意见;机关审理室现场结合具体案例,针对证据收集、条规适用、程序手续等问题详细解读,力争做到检查一案全员受教。此次评查共调取案卷40余件,对梳理出的116条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制定个性化整改清单,起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提、举一反三的效果。

“作为一名新人,对审查审查工作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此次评查工作真是一次珍贵的‘跟班学习’机会,我本着学习的态度,边评查边请教边学习,有效提升了自我业务能力水平。”一名新任镇纪委书记表示自己收获颇丰。

案件评查是手段,发现问题是过程,整改问题才是最终目的。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后半篇文章”,及时召开了评查通报会,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反馈各办案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机关审理室将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对敷衍应付或整改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从而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

同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对卷宗装订、审查调查措施、文稿审批程序、笔录制作等内容进行规范,加强规章制度研究,推动审查调查、审理各个环节依法依纪规范运行。

“案件质量评查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途径。我们将不断强化案件评查的结果运用,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案件办理质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完善评查机制,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意识,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助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