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纪委“三个坚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本站       作者:吴堡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4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吴堡县纪委监委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施精准治理,通过“三个坚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1至5月,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坚持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夯实责任

近期,县纪委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研究印发了《县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了相关人员的责任。积极实行镇(街道)“零查处”问责和月通报季点评机制,纪委常委、机关班子成员对所包抓镇(街道)负总责,镇(街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求每月15日前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对扶贫工作推进不力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在全县通报。

坚持狠抓工作重点,强化专项巡察

紧盯扶贫领域中履职不力、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检查。与此同时,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重点对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持严查快处。5月上旬以来,我委启动了新一轮巡察工作,对全县5镇1街道、100个行政村、4个社区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坚持强化线索处置,严肃追责问责

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专门扶贫信访邮箱,通过信箱、网络、电话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严格台账管理,及时分流办理,各室部履职尽责,坚持凡举报必查必回复原则,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当事人,坚持严肃从快从重查处扶贫领域中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法、执法违法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做到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