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全县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各级干部政治定力和遵守各项纪律的自觉性,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近日,吴堡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的意见》,重点监督管理干部队伍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等七个方面内容。
《意见》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组成督查组,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有章不循的要进行警示训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凡被督查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干部,县纪委、组织部要找其诫勉谈话;凡被诫勉谈话2次以上的年度工作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单位、部门被累计督查通报2次以上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要根据新的实际,针对已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已有的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逐步建立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