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采取多种形式强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来源:吴堡县纪委       作者:张秋全 纪东燕      发布时间:2014-08-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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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吴堡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十项重点工作为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有安排、有部署,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最大限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监督检查方式多样化。根据灵活多变的原则,从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舆论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入手,加强监督检查的长效性。日常监督检查方面,通过明察暗访,不定期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检查。今年3月、8月两次成立了8个专项督查组,先后对全县26个县直部门、6个乡镇20个窗口单位进行了6次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10个单位及12个相关人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同时责成被通报单位认真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要求被通报个人写出深刻检查,视其态度予以警示训诫或党政纪处分。截至6月底,警示训诫8人,党政纪处分2人,辞退2人,集体提醒谈话2次。定期监督检查方面,对教育收费、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以及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等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方面,对公路“三乱”、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不正之风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舆论媒体监督方面,全面推进基层站所、关键岗位、服务窗口的评议,建立完善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加大新闻媒体监督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平台和氛围。

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最大化。每次监督检查工作结束以后,选择适当方式将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曝光,发挥监督检查的震慑作用。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归入监督检查工作档案,纳入被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风行风评议、单位评先评优工作,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