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明纪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榆林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2-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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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1月31日,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要严格政治纪律,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要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知责、明责、负责、尽责。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全力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不得以医疗费用等任何理由推诿、拒收确诊或疑似病例。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每日按时上报相关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虚报。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未公开的疫情信息。要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个人防控行为,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到岗到位,严禁推诿拖延;严禁擅离职守、影响防控指令传达落实;严禁消极应付、贻误战机;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对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市纪委监委将严肃问责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以强监督促强监管,督促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构筑严密防线。要严格执纪监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