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纪委监委九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吴堡县第一完全小学校长宋锦玉对所聘用临时工监管不力的问题。吴堡县第一完全小学所聘临时教师黄某在校外开办有偿体育培训机构,宋锦玉作为校长,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2021年11月,吴堡县第一完全小学校委会研究决定与黄某解除劳动合同。2021年12月,宋锦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吴堡县安家乐物业服务社超标准收取电费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吴堡县安家乐物业服务社超标准收取电费共计22978元,王明德作为法人,不按规定收取电费,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王明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收取电费全部退还。
3.吴堡县郭家沟镇民政办主任李亮亮未按时发放临时救助款的问题。李亮亮为了工作简便,集中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款,导致80户村民临时救助款发放不及时。2021年12月,李亮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吴堡县高新医院法人宋探生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2021年10月,榆林市卫健委在吴堡高新医院检查中发现高新医院存在无门诊日志、无纸质处方,报告单存在医师代签现象等问题。宋探生作为法人,对高新医院日常管理不到位,在社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宋探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关乎人民群众利益。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严肃对待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九个专项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