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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郭家沟镇司法所职工贾柳青骗取创业贷款问题。2013年12月,贾柳青伪造工商营业执照和门市租赁合同,借用他人名义从吴堡县劳动服务科申请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6万元,逾期未还,被吴堡县检察院批捕后,退还贷款。贾柳青作为公职人员,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贷款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4月,贾柳青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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