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组函〔2017〕 28 号
关于对第一书记李勇、李栋、王勇三同志
在镇机关打牌的处理决定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吴堡县纪委《关于辛家沟镇第一书记李勇等5人在机关宿舍玩牌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吴纪函〔2017〕15号)和调查组对网络反映李勇等5人涉嫌聚众赌博问题的调查结论,依照《中共吴堡县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补充通知》(吴办发〔2017〕56号)和《吴堡县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联户扶贫干部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吴组发〔2017〕48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扣发李勇、李栋、王勇三同志2017年9月工资,并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试用期内,以上三同志如再次受到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处理或其他党政纪处分,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关系。
中共吴堡县委组织部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