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运用“四种形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审查调查县委管辖和任命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决定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二)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三)负责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负责全县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课题研究、政策制定、调研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四)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县直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各镇(街道)纪检委(纪工委)书记,县纪检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副组长,县纪检委组织部部长;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县纪检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干部,县纪检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公检法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六)完成市纪检委、市监委、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积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稳步发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指出的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快处、通报曝光。
(二)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根据中省市要求,进一步深化“三转”,完成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完善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监察职能全覆盖。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和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着力形成常态化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强化日常监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抽查,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加强廉政教育,弘扬廉政文化,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四)切实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突出“六围绕一加强”,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着力查找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加大对巡视巡察发现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问题,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一步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加强“走读式”谈话管理,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六)以“五个专项工作”为重点,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驰而不息纠“四风”,高度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整治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七)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机关。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有线索必核、有案必查、失责必问,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积极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管理方式
吴堡县纪委监委机关属于行政单位,全额财政供养,内设机构12个,派出机构4个。我系统共有5个预算单位组成,包括本委机关1个、4个财政拨款全额派驻行政单位。其中,副处级行政单位1个,科级行政单位4个。派驻科级行政单位:即派驻党群行政系统纪检监察组、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监察组、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监察组、派驻工交财贸系统纪检监察组。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委机关预算编制人数70人,实有人数50人。其中,县纪委监委机关共有行政编制45名、事业编制25名,实有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1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3辆,价值48.3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179台,价值396.6万元。
六、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全年收入预算602.1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3.79万元;人员经费471.34万元;项目经费67万元。收入预算数较上年增加18.32%,原因为本年度调资及项目资金的增加。
2019年全年支出预算602.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7.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万元;项目支出67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18.32%,原因为本年度调资及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为2011101,科目名称为行政运行,支出金额537.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34万元,公用经费63.79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7.56%,原因为工资普调。科目编码为2011199,科目名称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支出金额为62万元,去年本科目支出数为0,较上年增加62万元;原因为省巡察组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耗材出及纪委办公楼维护等;科目编码为2130599,科目名称为:其他扶贫支出,支出金额5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90%,原因为本年预算扶贫支出减少。
2.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47.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62万元;津贴补贴139.18万元;奖金15万元;绩效工资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6万元;住房公积金4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30.01%,原因为工资普调、住房公积金的增加和其他工资福利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79万元。包括:办公费16.1万元;印刷费2.8万元;水费1.9万元;电费8.2万元;邮电费4.9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费2.5万元;培训费5.4万元;工会经费3.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5.5%,原因为积极响应节约政策。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包括:生活补助24万元;(项目支出)其他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5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67.03%,原因为退休费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1.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万元;
3.培训费支出5.4万元。上年预算培训费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10%,原因为培训支出减少;
4.2018年未安排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与上年相同;
5.无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安排;
6.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安排;
7.无会议费支出预算安排。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金额较上年减少0.91%,原因为积极响应节约政策。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上级财政部门的考核要求及本部门年度发展规划,运用事前绩效目标、事中绩效监督、事后绩效评价、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四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积极响应国家节约政策,合理安排部门预算支出、专项资金的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基本支出:机关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九、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附表:中共吴堡县纪委2019年度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