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整理张家墕张氏家谱之际,有幸在吴堡县文管所看到了老祖先张绮的《墓志铭》石碑,该碑是吴堡县迄今为止保存最好最完整的唯一的《墓志铭》石碑,上面清楚地记载了明代知州张绮清政廉洁,勤政为官的光辉一生。
张绮已故460年了,他的事迹却不为世人详知,特别是作为他的后辈也鲜有人知,这是我们陕北人,更是吴堡张氏族人的遗憾。今天当我们重温他的《墓志铭》,无不为之惊讶!无不为之赞叹!带着敬佩之情,我们重新翻阅了大量明史,查看了有关张绮的事迹,这是我们对一代清官贤臣,弘扬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传统美德精神的最好纪念。

聪慧好学
张绮出生于明朝嘉靖二年,祖籍陕西葭州吴堡人(现吴堡县宋家川镇张家墕村),自幼聪明好学,在十四的时候督学杨公亲自面试,他对答如流,在回答人的发展问题时候,张琦引用了天地万物之自然发展规律,联想到人的发展,得出结论。督学杨公惊异奇才,当即增补其为庠生,由于他天资聪明,加之勤奋好学十八岁就被晋升为癛生,不久就入国子监继续深造。
廉洁奉公一尘不染
1531年张绮奉命任河南大名府通判一职,专管粮饷。这在当时来说的确是个肥差。年年都有数百万的粮饷由他接手送达目的地。一次承部檄采石供内用,上面拨款一万两白银,他经过核算只用了五百两白银就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不仅给国家节省了开支,而且堵住了那些贪官污吏的可乘之机,在麦熟运送期间他还严格约束搬运工人不得践踏老百姓的庄稼,深受地方百姓称赞。
嘉靖二十三年(1544),他任职期满退职回家时,当地黎民百姓拦道恋恋不舍,最后惊动了皇上,皇上也只好尊其意返原籍。他在云南任职三年,回乡时仅有行李一担。张公视特产犀牛、等珍贵物品如同瓦砾。在古代做官,“不持一砚”者,确实令人可敬,回到家乡张家墕后他在青峰山修建了房屋,年年月月春种,秋收、读书、写字,远离政治。即便是地方县官厚礼筵席请他,他都婉言拒绝,始终能独善其身。
为民请命
张绮清政廉洁,刚正不阿,敢于直抒己见,为民请命,这在作为一名封建时代的中下等官员确实难能可贵,在当时州官中也实属罕见。嘉靖十八年(1539)的春天,嘉靖皇帝要去湖北承天,委任他协助办理一切事务,他件件处理得有条不紊,及至皇上的龙舟行至衛河,需拆千余户民房。他考虑后数次上奏:“銮驾可走陆路绕道三十里登船过河,那里两岸平坦可容纳千万军队。”近臣上呈,得到皇帝允诺,百姓拍手称赞。他亲民爱民事迹流芳至今。
张绮在云南昆阳州任知州之际,昆阳州人犹如彜族先民一样野蛮,不学文化,实属难治之地。他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改变了他们,不仅养成礼仪风格,并且建立了诉讼之法,男耕女织蔚然成风,君子称他有古循良之风。
正如《墓志铭》中赞语:“大名昆阳,口碑载道,在吴堡则无闻焉。果文献之不足,抑风教之未欤?呜呼!通山之令昆阳之守,万壑争流,千峰竞秀。呜呼!昆阳之守,通山之令,日麗天高,月明江净”。

张绮作为一名封建社会的官员,能够正直无私,廉洁奉公,官至知州,仍两袖清风,即令是今天的政府官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资鉴的楷模;他没有给后人留下丰厚的物质财富,甚至连他高尚品德和热爱家乡的情怀都被遗忘,作为他的子孙后代我们有理由宣传和继承他的宝贵精神财富。
附:张绮简介:(1479.9.24-1554.12.21)明朝嘉靖年州官,字文锦别号青峰,陕西葭州吴堡人,明嘉靖二年(1523年)入太学,1531年任河南大名县通判,1550年任云南昆阳州知州,奉直大夫。讲乡约,教纺织,勤农艺,造学校,为官一生,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深得百姓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