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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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纪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以下十项规定:

       一是  各位会议坚持节约简朴原则,不安排任何形式的宴请,有机关灶的尽可能在机关灶就餐。

       二是  严格控制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会议尽可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三是  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和旅游等活动。

       四是   除慰问老干部、军烈属、伤残军人、困难职工和困难群众外,一律不准滥发钱财。

       五是 下基层检查调研一律在乡镇“廉政灶”就餐,不准宴请、不得喝酒、不上高档菜肴。

       六是 下基层一律不准赠送接收纪念品和土特产品。

       七是  严禁出差超标准住宿、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八是  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九是 严禁借评比表彰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十是 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