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写 | 村委会多交了近5万元电费以后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10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作为村出纳员,日常缴纳村电费中出现异常开支,你却没有及时发现,这给村集体资产造成了不少损失。财务工作马虎不得,今后要小心谨慎,增强法规意识和集体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近日,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纪委负责人对后埔村出纳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

村委会出现异常电费开支,为什么出纳员被诫勉谈话?此事还得从去年11月说起。

“这几个月村委会办公场所的电费,怎么会由平时的每月四五百元猛增到两千元左右?天气虽然有点热,但空调再怎么开也用不了那么多电,真是有点奇怪。”2019年11月,在一次监督例会上,一名新圩镇后埔村村监委成员发现村委会电费开支异常。

“难道是有人偷电?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支部书记黄钟和村监委3名成员分成两组,一组到各小组村民家察访,另一组来到镇上供电所了解情况,分头查找用电量增大的原因。

“麻烦你帮查一查,我们后埔村委会这几年的用电量一进入九、十月就猛增是什么原因?”

供电所的一名老员工回忆道:“五六年以前,你们有村民小组购买了几台抽水机,需要抽水浇地,当时没法新开电表户,就直接挂到村委会的户头了……”

综合其他小组长和上届村干部提供的情况,村监委终于搞清楚了电费猛涨的原因。

原来,2013年下半年,后埔村第九小组和第十四小组申请一部排灌站的电表,但按规定无法以小组或个人名义申请,小组便借用村委会名义办理申请。电表申请下来后,用的是村委会的户头,供电所就直接将电费发票开给了村委会。而村出纳员年年不审核,糊里糊涂地就将第九小组和第十四小组农田抽水灌溉产生的电费,全部在村委会户头代扣。

由于村里每年8月至11月是枯水期,需要通过排灌站发电抽取地下水,每月电费比平常多七八百甚至一千多。虽然之前也有人发现,每年一到夏天,村里电费会增加较多,但看着有正规电费发票,村干部都没多想就签了字盖了章,第九小组和第十四小组就这样“白用”了村里六年的电。

经过几名村监委成员认真核算,六年来多产生的电费共48351.08元。真相是查出来了,被“白用”的电费要不要收回来?经过村两委研究,虽然第九小组和第十四小组用村里的电是为了农用灌溉,但毕竟都是私人使用,公私要有别,电费当然要追讨回来。

2019年11月,经村委会做工作,第九小组排灌站负责人黄某某及第十四小组排灌站负责人汪某向村里先行补缴了48351.08元电费,后续再由他们向涉及抽水用电的小组村民收取。

填补了村委会的电费窟窿后,新圩镇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对村出纳员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诫勉,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同时,要求村两委举一反三,排查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违纪隐患,堵塞制度漏洞。(通讯员 张嘉琪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