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建账精细 处置督办反馈闭环管理 着力推动榆林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作者:张玉倩     发布时间:2019-1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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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持续深化“三转”,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审查调查工作提供精细化服务,切实推动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将本级自收、上级纪委转送交办、下级纪委报送、委局领导和各室部自收、百姓问政、媒体舆情披露等各种渠道收到的信访举报,统一交信访举报部门规范处置,有效避免了信访举报件的随意处置和遗漏流失。

二是分类建账精细化管理。对标中省要求,聚焦15个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单设台账管理,定期跟踪督办。同时,在信访举报件首页加盖“八项规定”“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精准脱贫”“涉黑涉恶”等问题类别专属印章,重点问题类别明显标识,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为精细化服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了支撑。

三是办理结果及时反馈。通过实行办理结果“三个反馈”,实现信访举报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即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实名举报办结后,由调查人员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承办单位向信访室反馈,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向信访室反馈信访件分办和处置情况;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反馈,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定期向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反馈信访举报分流转送及查处情况,实现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切实解决了信访举报件“一转了之”的问题。

四是定期跟踪督查督办。涉及重点工作问题按月督办,市纪委监委对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涉黑涉恶、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六项重点工作问题,按月督办汇总,做好统计分析。分流转送情况按季通报,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按季度抽查转送件分流转送情况,并予以通报。办理结果半年对账,每半年对所有转送件办理情况进行对账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