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担使命,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来源:市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     作者:钟建强     发布时间:2019-1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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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市纪委监委机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们坚持把学习教育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深入学习思考,力争在业务工作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有力的监督,是维护纪法权威、有效开展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的基础。

一要坚守监督职责定位。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方面,聚焦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等五个方面,强化政治监督。对挑战政治底线的不良风气,立场鲜明、坚决纠正;对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敏锐察觉、坚决查处;对阳奉阴违的“伪忠诚”及政治上的“两面人”,及时识别、坚决清除;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严厉整治,彰显监督执纪的政治属性。

二要聚焦监督重点内容。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单位实际,聚焦监督重点,开展精准监督。当前,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建设世界一流能化基地、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深化改革开放、“最具影响力”城市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面从严治党7个方面9件大事,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深入开展监督检查。要以开展“五个专项工作”为契机,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保持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坚决推进“打伞破网”行动,持续净化社会风气,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要创新监督理念方式。履行监督职责,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干部的“履新期”“调整期”开展“集体约谈”,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约谈”,通过“咬耳扯袖”,警示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追责严厉的防控机制,在关键岗位、关键节点发力,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工作,全面掌握机关单位、行业系统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等情况,增强监督执纪的针对性、指向性,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四要规范监督成果处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要认真分析,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一般性问题,能及时纠正的及时纠正,不能及时纠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适当方式核验整改结果;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分流处置,做到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有效衔接;对发现的失职失责行为,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升监督检查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