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纪委监委关于7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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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村振兴领域

1.吴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工作人员陈希福未履行联户帮扶工作问题。

2022年9月,吴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工作人员陈希福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负责帮扶张某某等3户脱贫户。陈希福从2022年9月开始至2022年12月,以自身年龄较大、即将退休为由,不认真履职,期间未按时对上述3户开展走访入户帮扶工作。2023年3月,陈希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教育领域

1.吴堡县家馨幼儿园法人代表、园长王东红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2022年11月8日,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吴堡县家馨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查明该幼儿园《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22年9月12日过期,2022年9月13日至11月8日该幼儿园正常运营。2022年12月5日,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吴堡县家馨幼儿园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2023年6月,王东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医疗领域

1.吴堡县郭家沟中心卫生院院长王振亭违反医疗管理规定问题。

2021年4月,吴堡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在吴堡县郭家沟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中发现该院未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的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不到位,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2023年3月,王振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康家塔村卫生室法人代表、村医吕树万违反医疗管理规定问题。

2023年3月27日,吴堡县卫健局执法人员在对康家塔村卫生室专项检查时,发现康家塔村卫生室有部分使用过的医疗废物放置于纸箱中、抽屉,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类处置。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2023年4月10日,吴堡县卫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康家塔村卫生室作出行政警告处罚,并处罚款。吕树万履职不力,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23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营商环境领域

1.吴堡县教育和体育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的首席代表薛建雄脱岗、不遵守工作纪律问题。

2023年4月3日至5月9日,吴堡县政务服务中心督查室在工作中发现吴堡县教育和体育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78号窗口值班人员薛建雄4月18日未签到签退1次,4月11日至26日空岗4次,5月4日上班期间玩手机1次。薛建雄违反了吴堡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贾婧在对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失职实责,应负领导责任。2023年5月,贾婧受到谈话提醒。2023年6月,薛建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五、粮食购销领域

1.吴堡县农业局蚕桑生产服务中心原主任张武荣违规虚开发票问题。

2013年1月14日,张武荣利用原吴堡县利民蚕桑专业合作社为吴堡县原企财所所长王某某虚开4张发票,合计36700元,该发票经时任粮食局局长呼某某签字批准后在粮油购销公司财务处报账,王某某将该款全部交给单位财务人员,令其支付企财所2012年之前的招待费。张武荣违反廉洁纪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负直接责任。2023年6月,张武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六、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领域

1.吴堡县吴堡中学校务服务中心主任马焕林对餐厅食品浪费监管不力问题。

2023年4月10日,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吴堡中学进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吴堡中学食堂有餐饮浪费现象,垃圾桶、餐盘内有大量剩饭,且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费制度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同日,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吴堡中学作出的行政警告处罚决定。马焕林思想认识不高,对食品浪费行为不重视,履职不力,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餐厅食品浪费行为无监管措施,未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宣传工作。2023年6月,马焕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