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吴堡县宋家川街道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高学保违规发放农村低保问题。2021年3月,高学保任职期间未掌握低保户高某某被判刑的情况,导致高某某判刑后一直领取农村低保,其应负主要责任。2022年9月,高学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康家塔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尚耀国违规发放农村低保问题。2019年1月,尚耀国任职期间,在明知居民任某某被判刑的情况下未主动将相关情况上报宋家川街道办,导致产生违规发放农村低保的问题,其应负主要责任。2022年9月,尚耀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吴堡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副主任薛慧霞对享受低保人员资质审核不严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吴堡县存在33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薛慧霞在原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信息复审工作中履职不力,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其应负直接责任。2022年9月,薛慧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