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纪委监委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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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吴堡县第二完全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马小龙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7月,吴堡县教育和体育局发现,吴堡县第二完全小学2022年4月29日组织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开展语文、数学两门学科的期中考试,该行为违反了中省市“双减”政策中相关规定,马小龙应负主要责任。2022年7月,马小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卫生院院长宋建宏超发养老金问题。2021年6月24日,宋家川镇卫生院未认真核实向县养老经办中心错误上报退休职工薛某某的亡故时间。后县养老经办中心在办理薛某某的抚恤金时,发现超发两个月养老金的问题,宋建宏应负主要责任。2022年7月,宋建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吴堡县宏宇手工酿酒专业合作社管理员李文志生产不合格产品问题。2020年2月15日,吴堡县宏宇手工酿酒专业合作社生产散酒(52%vol)50L、(43%vol)40L。2021年1月27日,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批次散酒分别抽检3L,经检验均不合格。2021年2月26日,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认定吴堡县宏宇手工酿酒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没收不合格产品并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7月,李文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