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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底线、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现将2起生态环保领域案例通报如下:
1、吴堡县郭家沟镇下山畔村党员丁爱国违规开采矿产资源问题。2018年,丁爱国在郭家沟镇下山畔黄河段河道内数次违规采沙,破坏河道生态环境。2018年7月,丁爱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吴堡县辛家沟镇深砭焉村支委委员霍志年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19年9月,霍志年在村集体林地中放牧羊子,违反封山禁牧规定,破坏生态环境。2019年9月,霍志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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